律师办案认真举证充分,促使人社局撤销工伤认定书,我方避免了大额的赔偿

(为本所律师办理的真实案件)
日期:2018 / 10 / 29

 

案号: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2018)娄星行初字第6

委托人:广州××电梯有限公司

经办人:何佛元律师


案情简介:单某武在湖南冷水江市一工地安装电梯时摔伤,伤情严重。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广州××电梯有限公司为用工主体。广州××电梯有限公司委托何律师向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上述工伤认定书。代理人向法庭举出充分证据证明单某武不是广州××电梯有限公司的员工。最终促成被告在判决前主动撤销了上述工伤认定书。我方撤诉。广州××电梯有限公司避免大额的赔偿


律师点评:兵法有云:不战而屈人之兵实乃上上之策。诉讼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最耗时耗力耗财的手段。在本案中,我所律师站在专业的角度积极与审理法官和被告就案件情况进行沟通,最终促成对方改变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从而在根本上维护了我方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使我方委托人避免了重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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