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诊误治致死,鉴定非医疗事故,律师介入成功获赔
(为本所律师办理的真实案件)
日期:2018 / 11 / 09
案号:(2018)佛中法民一终字第961号
委托人:罗×莲、王×祺、鲁×娣
经办人:何佛元
案情简介:患者王×荣(罗×莲之夫)因腹痛伴恶心、呕吐在佛山市×医院胃肠外科住院治疗,后因突发抽搐不治身亡。委托人遂佛山市×医院诉致法院。一审中,医方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为不属于医疗事故。我所律师则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法医鉴定结论认定医院对王×荣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误诊误治过错行为与王×荣的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是导致其死亡的主要原因。一审判决医方承担70%过错责任,委托人获得60多万元的赔偿。医方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律师点评: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目前,这类案件,当事人既可以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提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也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提起医疗过错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必须委托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事人不能另行选定鉴定机构;而医疗过错损害赔偿案件则可以进行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当事双方可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由法院指定。相对来说,前者门槛高,赔偿标准低,对医疗机构有利,后者门槛低,赔偿标准高(赔偿数额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对患者有利。不存在医疗事故并不一定就不存在医疗过错。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以医疗过错为事由提起诉讼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