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对方当事人侵权诉讼请求,成功维护我方委托人债权
(为本所律师办理的真实案件)
日期:2018 / 12 / 24
案号:佛山南海区人民法院(2018)粤0605初字第5309号
委托人:贺某某
经办人:张胜婷 关楚欣
案情简介:对方当事人王某某起诉我方委托人贺某某归还车辆并赔偿损失40000元。但该车辆并非贺某某侵犯王某某车辆物权开走,而是当时王某某与贺某某协商好,以该车辆质押担保王某某欠贺某某货款。之后贺某某却一直没有收到王某某的还款,贺某某担心无法收到货款就到法院起诉王某某归还货款。后来王某某就起诉贺某某侵权且赔偿损失。
代理意见:我方委托人贺某某并不存在侵权行为,车辆是原告用于质押,车辆也是对方当事人王某某让贺某某开走的,则被告占取原告车辆不属侵权,没有侵权的事实。
代理结果:法院采纳代理律师的意见,判决驳回对方当事人王某某的诉讼请求,并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某以该轿车折价100000元抵偿给贺某某,双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